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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 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大力倡导绿色生态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宣传惠民殡葬新政策、新举措,弘扬健康向上的殡葬民俗和清明文化,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区民政局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以镇长王永民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长阳镇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并制定《长阳镇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成立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的领导小组。

二、扫墓接待时间

2017年3月18日至4月4日,共计18天。其中接待高峰日时间为:3月18日、20日、22日、24日、26日、28日、30日,4月1日至4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要高度重视祭奠活动工作,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社会事务科:负责清明节期间永静公墓的组织和总体协调。加强对公墓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制定《长阳镇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负责扫墓信息的汇总、传达、报送工作。

各村领导小组:负责村域内散坟、集中埋葬区域的安全防火工作,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派专人防护,并引导群众错开祭扫高峰期。

长阳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维护群众扫墓活动治安秩序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综治办:负责清明节期间永静公墓内外车辆秩序维护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清明节期间永静公墓区域内外车辆行驶正常。

消防工作站: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工作。消防水车随时待命,以应对突发火灾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工商所:负责销售殡葬用品摊商的管理。组织力量对扫墓点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合理设置摊商摊位,控制数量,对违法经营进行处罚。

城管长阳镇执法队:负责协调查处扫墓点周边游商摊贩,维护市容环境,治理抛撒纸钱、扫墓点黑车揽客等违法行为。

宣传部:负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二)突出重点,协调配合。

清明节期间,各有关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防火、治安、交通工作作为重点,抽调人员对永静公墓实施综合管治,统一管理。对祭奠点的防火、治安、服务设施等要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在清明节祭奠高峰期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到岗到位,对重点部位要亲自监督、检查,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全。公墓管理服务人员要忠于职守,为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三)加强宣传,合理引导。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报、标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殡葬法规和《防火条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用植树、鲜花等文明方式祭奠。各单位要派专人引导群众文明祭奠,严禁在公墓、村散坟集中埋葬区域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防火条例》,破坏文明祭奠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批评教育,行为严重的给予曝光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自查,做好防范。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

 

附件:1.长阳镇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长阳镇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长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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