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发〔2015〕34号
长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长阳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
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对成员部门进行职责分工。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组织部
1.督促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将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2.负责将计划生育纳入基层组织创建工作。
二、宣传部、文体中心
1.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2.加强计划生育公益性广告宣传的力度,指导协调报刊、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
3.负责将人口理论学习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
4.利用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宣传国家的基本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艺汇演。
5.负责对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三、农发科
1.负责研究与人口、计划生育相配套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在安排农村工作时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将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对农村计划生育户制定扶贫倾斜政策。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和促进计划生育“三结合”的工作。
四、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维稳办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审查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2.协调有关部门将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列入全民普法规划,协助计划生育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3.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镇计划生育的行政执法工作。
4.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接受群众咨询。
5.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我镇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主动向计划生育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做好对出租房屋、外地来京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五、流管办
协助计生部门做好全镇流动人口的登记与管理工作,做好出租房屋、用工单位,提供经营场所三种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配合做好流动人口执法等工作。
六、财政所
1.按照市区卫生计生委的要求,负责安排好计划生育事业费和专项经费投入。
2.落实政府下达的年度经费投入计划,支持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3.负责加强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与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监督。
七、社会事务科
1.做好计划生育户和因节育手术导致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社会救济工作。
2.会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依法收养子女家庭的照顾再生育工作。
3.制定镇内优抚政策时,应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八、社区办
1.将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纳入社区服务工作总体规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参加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并检查指导开展工作。
2.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社区育龄妇女的宣传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抓好社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
九、经管办、统计科
1.负责为计划生育提供人口方面的有关数据。
2.负责提供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情况。
十、团委
1.负责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的宣传教育;负责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2.把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作为评选先进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妇联
1.积极参与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经常组织各级妇联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动员广大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做到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
3.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评选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二、村建科
1.认真落实与计划生育相配套的房屋、土地管理政策、法规。
2.会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
十三、派出所
1.负责向镇计生部门提供人口变动、出生入户和外地来京人员统计数字。
2.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3.新生儿申报户口,认真查验《生育服务证》把好入户关。
4.保护计划生育干部依法执行公务,认真查处殴打、伤害计生工作人员的案件。
十四、卫生院
1.对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进行咨询指导,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2.会同计生部门,做好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
3.提供人口出生、怀孕等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信息,结合工作实际搞好优生优育、少生优生、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五、教委
负责开展幼儿教育、青春期卫生保健及性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
十六、计划生育办公室
1.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保证计划生育条例在我镇贯彻落实。
2.制定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
3.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培训计划生育干部,抓好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4.负责镇域内避孕药具发放工作。
5.协调各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6.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1.长阳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长阳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
附件1
长阳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慈建民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永民 镇 长
副 组 长:游良民 人大主席
栗鹏程 党委副书记
杨永青 副镇长
成 员:杨增会 任景全 黄 莹
苏小艳 吴 永 商 伟
郭志海 马金燕 刘 维
张 瑞 薛宝利 刘文静
梁甫东 王利泉 刘广源
苏建军 王永恒 龚赛军
朱明浩 殷德利 耿常月
邓建国 韩淑宏 李 梅
刘守建 王建忠 刘振杰
李玉杰 惠泽寰 李红梅
罗桂东 郭 良 陈恩建
蔡满田 钱 英 郭 玉
鹿 光 李 旭 栗 克
贺淑艳 赵 霞 金 梅
田 欣 耿艳云
附件2
长阳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名誉 会 长:慈建民 党委书记
会 长:王永民 镇 长
常务副会长:杨永青 副镇长
副 会 长:游良民 人大主席
栗鹏程 党委副书记
秘 书 长:李红梅 计生办主任
常务 理 事:慈建民 王永民 游良民 栗鹏程
杨增会 任景全 黄 莹 苏小艳
吴 永 商 伟 郭志海 马金燕
刘 维 张 瑞 薛宝利 刘文静
梁甫东 王利泉 刘广源 苏建军
王永恒 龚赛军 朱明浩 殷德利
耿常月 邓建国 韩淑宏 李 梅
刘守建 王建忠
理 事:李红梅 刘振杰 李玉杰 罗桂东
张 俭 郭 良 陈恩建 鹿 光
栗 克 张文利 肖春明 朱清会
杜金秀 王 海 王 怡 李国庆
贺淑艳 赵 霞 金 梅 田 欣
耿艳云
长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