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1024x768
长政发〔2015〕55号
长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服务体系,形成用人单位、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及隐患的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及房山区总工会、房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房工发〔2009〕09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特通知如下:
组 长:王永民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常务副组长:张 瑞 副镇长
副 组 长:杨增会 党委委员、CSD管委会副主任
任景全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苏小艳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杨永青 副镇长
薛宝利 副镇长
刘文静 副镇长
刘广源 镇长助理
刘守建 镇长助理、综治办主任
成 员:王玉凤 社保所所长
郭 良 司法所所长
蔡满田 社会事务科科长
隗功棉 招商科科长
赵志权 重大办主任
李红梅 计生文卫科主任
郭 玉 村建科科长
肖春亮 安监大队队长
李美香 农发科副科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保所
办公室主任:王玉凤(兼)
成 员:冯 巍 徐 春 董天生 郭秋生 王云平
褚 均 朱清顺 陈帮军
长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3日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