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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镇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423号)和推动《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的施行,按照《北京市房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房安20161号)要求,镇安委会决定2016年在全镇33家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内(见附件1)组织开展“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企业隐患排查“不愿查、不会查、不治理”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工作,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平台流程化工作中的核心环节,以服务于房山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为出发点,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实施、中介帮扶”的工作原则,通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指导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岗位实际,从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入手,逐一梳理隐患排查的内容、标准、责任、周期,着力解决企业隐患“谁来查,查什么,何时查,怎么查,如何改”等一批现实问题,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具体化、岗位化和规范化,为房山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推广工作奠定基础。

二、主要工作

以《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房山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本规范(企业端)》(试行)为重点,根据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完成安全管理层级化、制度规程规范化、隐患排查常态化、排查项目清单化、治理措施科学化、台账记录电子化,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能力,为企业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电子化如实记录报告奠定基础。

(一)试点企业建立完善层级化责任机制

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作中的职责,实现按层级和岗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自下而上、全员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模式。

(二)制定企业自定义排查标准

试点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参照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通用指导标准,对标准内容进行增补、删减、细化和完善,形成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定义的隐患排查标准。企业要将自定义隐患排查标准,按照岗位或者场所分解制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清单,并明确排查内容、排查周期、治理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等内容。

(三)形成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试点企业要按照要求通过房山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注册登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上传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和清单,设定管理层级,划定系统权限,实现相关从业人员与岗位隐患排查清单的逐一对应。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内容和频率要求,开展岗前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通过信息系统如实记录。

(四)建立规范岗位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通用指导标准》等,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及相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王永民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长阳镇“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监察大队,具体负责“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指导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做好清单编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推进工作落实

根据全镇试点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在推动过程中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配合企业开展好培训工作,做好企业与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对接联系,部署专职安全员“一对一”全程参与企业清单编制工作,对已完成编制试点工作的企业在登记表上进行认可签字;镇系统管理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指导帮助试点企业工作,使编制的清单与信息化系统相融合,实现综合监管平台(企业端)流程化的管理。

(四)落实主体责任

试点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借助中介服务机构力量,认真开展清单编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隐患排查清单编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符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的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全员培训,切实解决隐患排查“谁来查、查什么、何时查、怎么查、如何改”等问题。使用房山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如实记录清单制定和相关情况。

(五)发挥专业优势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对企业清单编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落实“专人专盯”工作制度,每家企业至少落实1名专业技术人员,专盯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工作;要落实“定制化服务”工作制度,根据企业规模、主要风险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重点岗位或场所,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定制隐患自查标准和岗位排查清单;落实“痕迹化管理”工作制度,对企业个性化隐患自查标准中删减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并保留记录,形成工作档案。

(六)以执法促清单编制

    为保障清单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将33家试点企业纳入2016年度安全生产检查任务,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进清单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对在编制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工作开展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格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四、工作步骤

全镇“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试点工作主要分为动员部署、推动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1月至2月)

一是确定全镇三级标准化以上企业试点单位33家;二是召开全镇部署大会,宣传“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目的和意义,部署各阶段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

(二)推动实施阶段(20163月至6月)

1.开展教育培训。配合区安监局组织召开清单编制培训会。

2.有效宣传推广。以传统媒体作为依托,结合新媒体广泛宣传“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目的意义,为实施此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梳理清单内容。各企业结合三级标准化评审内容,明确本企业的重点部位,逐步梳理排查清单的编制内容。

4.统筹工作进度。中介服务机构应每月向区安监局做工作情况汇报,召集工作例会和研讨会,掌握工作进度和节奏,加强工作督促和成果审核,确保如期完成进度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7月)

联合区安全监管局对33家试点企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验收,依据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工作报告、企业岗位隐患排查清单等资料的检查情况作为中介机构工作绩效的综合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总体部署,调配好人员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按时间节点完成“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各阶段工作任务。要把清单编制工作与推动企业使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相衔接,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二)加强交流,定期总结

各企业要定期召开清单编制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总结编制过程中好的方法和典型案例。

(三)抓好服务,严把质量

镇安监大队将统筹协调安全中介机构,按照“一企一册”要求和企业“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定时间、定进度,抓好落实;对于企业自定义的隐患排查标准中出现“应查未查”等重大疏漏的,应当及时指出;对于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一经发现,上报区安监局通报批评并予以淘汰。

 

附件:1.长阳镇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试点企业名

        单(33家)

2.清单编制企业“一对一”名单

      3.隐患排查治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试点

        工作登记表

                                 

 

长阳镇人民政府

                                   2016129

附件.doc(14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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